江苏省圆满完成“全国慢病综合防控示范区”省级考评工作-0008全讯注册
根据卫生部办公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管理办法》(卫办疾控发〔2011〕35号)的有关要求,我省专门成立工作办公室,并参考《国家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考核评价工作手册》制定了江苏省慢病综合防控示范区考核评价办法,同时,在国家级示范区考评标准的基础上,制定了我省省级示范区的考评标准。按照“县(市、区)自愿申报、省卫生厅评估推荐”的原则,我省于2011年6月组织了由省卫生厅相关领导带队,来自疾控部门、高校和科研院所的专家组成的考评专家组,对全省申报的南京市雨花台区、无锡市崇安区、盐城市盐都区、连云港市东海县、淮安市楚州区、徐州市鼓楼区、镇江扬中市等7个县(市、区)进行了考核和评估。
正式考评前一周,在省卫生厅的领导下,组织考评组全体专家就考评办法进行论证并培训,以统一标准,确保考评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考评工作将7个县(市、区)分成三组进行,分别由一组专家进行评估,通过查阅资料、实地查看、小组访谈、拦截调查等方法,对申报县(市、区)在慢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的保障措施、社区诊断、监测、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高危人群发现与干预、患者管理等七个方面进行全面考核和评估,当场打分,并就示范区创建工作的整体情况以及当前工作中的亮点和不足等进行反馈和指导。
截至6月底,已圆满完成全省慢病综合防控示范区的省级考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