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建立农村居民耐多药肺结核救治保障机制-0008全讯注册
为不断提高农村居民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根据国家2011年推进农村居民重大疾病医疗保障试点工作会议精神,作为首批启动省份,我省决定自2011年9月起将耐多药肺结核等疾病纳入新农合重大疾病医疗保障实施范围。
我省新农合参合地区农村居民耐多药肺结核患者实行按病种定额收付费,患者24个月的耐多药治疗平均费用约为37000元。符合条件的患者经申请、审核通过后,新农合对救治对象的补偿比例将达到定额费用标准的70%,对符合救助条件的患者再予医疗救助,救助比例将达到定额费用标准的20%。对符合定点救治条件的耐多药肺结核患者实行即时结报,患者完成治疗后,只需缴纳约10%的个人自付部分,其余费用由定点救治医院先行垫付、再按规定流程结报。
根据调查显示,我省结核病患者中有近一半患者对抗结核药物产生耐药性,约16.6%的患者为耐多药肺结核,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我省耐多药肺结核患者中约70%的患者为农村居民,由于治疗成本高,给患者家庭带来了沉重的经济负担,甚至有相当一部分患者选择放弃治疗。耐多药肺结核成为我省结核病防治工作中的一大难题,该项政策实施后这一难题将能得到有效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