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疾控中心成为首批6家“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参比实验室”之一-0008全讯注册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为贯彻落实《国家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十二五”规划》(国办发〔2012〕36号),切实履行好国务院“三定”规定赋予我委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工作职责,全面推进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体系建设,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管理规定(试行)》(卫监督发〔2010〕17号)、《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能力(设备配置)建设方案》(发改社会〔2013〕4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食品安全相关工作的通知》(卫计生发〔2013〕25号)要求,我委决定在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加挂“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省级)中心”牌子;在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6家有条件的机构,首批加挂“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参比实验室”牌子。
我中心为《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江苏中心》及首批加挂“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参比实验室”。承担参比项目为有机污染物。
近年来,中心理化所一直承担的有机污染物检测工作如下:①国家食品中苯并芘的标准及检测方法方法研制与检测工作,②卫生部地沟油中多环芳烃专项监测工作,③主持研制溴敌隆等20余种鼠药的检测方法,④参与食品中塑化剂的检测,⑤参与多氯联苯检测方法的研制,⑥研制鲍汁中非法添加工业染料酸性橙的检测。目前,中心理化所正在参与《油脂中多环芳烃膳食暴露风险及控制研究》及《焦糖色中四甲基咪唑的检测方法》2项研究。
相关文件详见《国卫食品发〔2013〕3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