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性毒物与职业中毒(一) ——生产性毒物的来源与存在形态-0008全讯注册
在一定条件下,较小剂量即可引起机体暂时或永久性病理改变,甚至危及生命的化学物质称为毒物;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存在于工作环境空气中的毒物称为生产性毒物。
生产性毒物主要有以下几个来源:
1、原料:如用作化学合成原料的二氯乙烷、作为有机合成工业中的重要单体丙烯腈等;
2、辅助材料:如用作合成橡胶溶剂的正己烷;作为溶剂、萃取剂和稀释剂在工农业生产中被广泛使用的苯等;
3、中间产品(中间体):用作化工生产的中间体甲苯二甲苯等;
4、成品:如三硝基甲苯作为炸药,广泛应用于国防、采矿、开凿隧道等工农业生产中等;
5、副产品或废弃物:如多种工业生产中产生的废气硫化氢、含碳物质的不完全燃烧所产生的一氧化碳等;
6、夹杂物:如某些金属、酸中夹杂的砷等;
7、其他:如来自热分解产物及反应产物:磷化铝遇湿分解成磷化氢,聚氯乙烯塑料加热至160~170℃时可分解产生氯化氢等。
同一种生产性毒物,存在的形态常不是单一、 固定不变的,在不同的生产环境下,其存在的形态也不同。生产性毒物可以固态、液态、气态或气溶胶的形式存在于在生产环境中。其中,以气态、蒸气、粉尘、烟和雾的形态存在对人体危害较大。
1、气态毒物:指常温常压下成气态的物质,如刺激性气体氯气、光气;窒息性气体一氧化碳、硫化氢等;
2、蒸气:液态物质蒸发或挥发、固态物质升华时形成的气态物质,前者如有机溶剂苯胺所产生的苯胺蒸气、二硫化碳蒸气;后者如含砷有色金属冶炼时产生的砷蒸气等;
3、雾:指的是悬浮于空气中的液体微滴,多由蒸气冷凝或液体喷洒而形成,如喷漆作业产生的漆雾、酸洗时产生的酸雾,喷洒农药时所产生的的药雾等;
4、烟:悬浮于空气中直径小于0.1μm的固体微粒称为烟,金属熔融时产生的蒸气在空气中迅速冷凝、氧化可形成烟。如利用锰焊条进行电焊作业时产生的锰烟、加热铅时产生的铅蒸气在空气中氧化凝集成的铅烟等;
5粉尘:能较长时间悬浮在空气中,其粒子直径为0.1~10μm的固体微粒则称为粉尘。如矽尘、煤尘等;
6、气溶胶:飘浮在空气中的粉尘、烟和雾,统称为气溶胶。
了解生产性毒物的来源与存在形态,有助于了解生产性毒物进入人体的途径、评价毒物的毒作用、选择空气样品的采集和分析方法以及制订相应的防护策略等均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