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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用物品对人体的危险性
1、高度危险性物品:这类物品是穿过皮肤或黏膜而进入无菌的组织或器官内部的器材,或与破损的组织、皮肤、黏膜密切接触的器材和用品,例如,手术器械和用品、穿刺针、输血器材、输液器材、注射的药物和液体、透析器、血液和血液制品、导尿管、膀胱镜、腹腔镜、脏器移植物和活体组织检查钳等。
2、中度危险性物品:这类物品仅和破损皮肤、黏膜相接触,而不进入无菌的组织内。例如,呼吸机管道、胃肠道内窥镜、气管镜、麻醉机管道、子宫帽、避孕环、压舌板、喉镜、体温表等。
3、低度危险性物品:这类物品和器材仅直接或间接地和健康无损的皮肤相接触,包括生活卫生用品和工作环境中的物品。例如,毛巾、面盆、痰盂(杯)、地面、便器、餐具、茶具、墙面、桌面、床面、被褥、听诊器、血压计袖带等。
消毒因子作用的水平
1、灭菌:可杀灭一切微生物(包括细菌芽孢)达到灭菌保证水平的方法。属于此类的方法有:热力灭菌、电离辐射灭菌、微波灭菌、等离子体灭菌等物理灭菌方法,以及用含氯消毒剂、戊二醛、环氧乙烷、过氧乙酸、过氧化氢等消毒剂进行灭菌的方法。
2、高水平消毒法:可以杀灭各种微生物,对细菌芽孢杀灭达到消毒效果的方法。这类消毒方法应能杀灭一切细菌繁殖体(包括结核分枝杆菌)、病毒、真菌及其孢子和绝大多数细菌芽孢。属于此类的方法有:热力、电离辐射、微波和紫外线等以及用含氯消毒剂、二氧化氯、过氧乙酸、过氧化氢、含溴消毒剂、臭氧等消毒因子进行消毒的方法。
3、中水平消毒法:是可以杀灭和去除细菌芽孢以外的各种病原微生物的消毒方法,包括超声波、碘类消毒剂(碘伏、碘酊等)、醇类、醇类和氯已定的复方、醇类和季铵盐(包括双链季铵盐)类化合物的复方、酚类等消毒剂进行消毒的方法。
4、低水平消毒法:只能杀灭细菌繁殖体(分枝杆菌除外)和亲脂病毒的化学消毒剂和通风换气、冲洗等机械除菌法。如单链季铵盐类消毒剂(苯扎溴铵等)、双胍类消毒剂如氯已定、植物类消毒剂和汞、银、铜等金属离子消毒剂等进行消毒的方法。
微生物对消毒因子的敏感性从高到低的顺序为:
1、亲脂病毒,如乙肝病毒、流感病毒等;
2、细菌繁殖体;
3、真菌;
4、亲水病毒,如甲肝病毒、脊灰病毒等;
5、分枝杆菌,如结核分枝杆菌、龟分枝杆菌;
6、细菌芽孢,如炭疽杆菌芽孢、枯黑芽孢等;
7、朊毒(感染性蛋白质)。
选择消毒、灭菌方法的原则
l1、使用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消毒药械,并按照批准使用的范围和方法在医疗卫生机构和疫源地等消毒中使用。
2、根据物品污染后的危害程度选择消毒、灭菌的方法
(1)高度危险性物品,必须选用灭菌方法。
(2)中度危险性物品,可选用中水平或高水平消毒法。但中度危险性物品的消毒要求并不相同,有些要求严格。
(3)低度危险性物品,一般可用低水平消毒方法,或只作一般的清洁处理即可,仅在特殊情况下,才作特殊的消毒要求。
3、根据物品上污染微生物的种类、数量和危害性选择消毒、灭菌的方法
(1)对受到细菌芽孢、真菌孢子、分枝杆菌和经血传播病原体(乙型肝炎病毒、丙型肝炎病毒、艾滋病病毒等)污染的物品,选用高水平消毒法或灭菌法。
(2)对受到真菌、亲水病毒、螺旋体、支原体、衣原体等病原体污染的物品,选用中水平以上的消毒方法。
(3)对受到一般细菌和亲脂病毒等污染的物品,可选用中水平或低水平消毒法。
(4)对存在较多有机物的物品消毒时,应加大消毒药剂的使用剂量和/或延长消毒作用时间。
(5)消毒物品上微生物污染特别严重时,应加大消毒药剂的使用剂量和/或延长消毒作用时间。
4、根据消毒物品的性质选择消毒方法
选择消毒方法时需考虑,一是要保护消毒物品不受损坏,二是使消毒方法易于发挥作用。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耐高温、耐湿度的物品和器材,应首选压力蒸汽灭菌;耐高温的玻璃器材、油剂类和干粉类等可选用干热灭菌。
(2)不耐热、不耐湿,以及贵重物品,可选择环氧乙烷或低温蒸汽甲醛气体消毒、灭菌。
(3)器械的浸泡灭菌,应选择对金属基本无腐蚀性的消毒剂。
(4)选择表面消毒方法,应考虑表面性质,光滑表面可选择紫外线近距离照射,或液体消毒剂擦拭;多孔材料表面可用喷雾消毒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