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掌握我市2023年急性传染病防制工作实际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传染病专项执行情况,市疾控中心于2023年12月下旬至2024年1月上旬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急性传染病防制工作督导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传染病专项年底考核。
本次督导检查分3组进行,行程覆盖全市11个县(市、区)疾控中心,在全市范围内随机抽取22个乡镇卫生院和(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督导采取查阅资料、观看现场等方式,内容包括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急性传染病防制相关项目)开展情况、急性传染病监测和重点传染病防制工作开展情况及流感、禽流感等冬季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等。督导组现场反馈问题清单,对工作亮点予以肯定,对存在问题进行指导分析,提出合理化建议并限期落实整改。
通过本次督导检查,中心全面掌握了我市2023年急性传染病监测及防控工作开展情况,进一步增强了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控责任意识,对建立健全急性传染病防制工作管理组织体系、强化传染病防控规范化执行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撰稿:刘佳丽
审核:葛小伍